共享 Notebook

发送反馈


iPortal 支持将门户中添加的 Notebook 资源共享给其他用户访问,共享范围包括:私有、公开检索/查看/编辑、仅指定人检索/查看/编辑。登录 iPortal 后,在“资源中心”>“Notebook”>“我的 Notebook”中即可进行共享设置。共享设置完成后,相应用户可从“资源中心”>“Notebook”>“公开”/“分享与我”/“我的组织”/“我的群组”查看/编辑共享的资源。

Notebook 共享范围

共享步骤

  1. 登录 iPortal 后,点击 iPortal 导航栏“资源中心”>“Notebook”进入Notebook 资源页面,在二级导航栏中点击“我的 Notebook”进入我的 Notebook 页面;
  2. 在列表视图模式下,点击具体数据资源操作栏的图标,或在格网视图模式下,点击卡片右下角的“...”,选择“共享设置”进入地图共享设置页面;
  3. 若资源当前是私有状态,点击“开启共享”按钮,选择共享范围“公开查看”、“公开编辑”或“仅指定人检索/查看/编辑”;
  4. 若资源当前是共享状态,直接设置共享范围;或点击“开启共享”开关,关闭资源共享状态,需点击“保存”按钮生效。
  5. 若设置共享范围为“公开检索”,可直接点击“保存”按钮生效。您也可在设置“公开检索”时,指定部分人拥有查看/编辑权限。点击“添加部门”/“添加群组”/“添加用户”将要共享的对象添加进来,并设置有查看/编辑权限。添加完成后,页面会列出已添加的共享对象,支持删除单个共享对象,也可选中多个共享对象批量删除。最后点击“保存”按钮生效。
  6. 若设置共享范围为“公开查看”,可直接点击“保存”按钮生效。您也可在设置“公开查看”时,指定部分人拥有编辑权限。点击“添加部门”/“添加群组”/“添加用户”将要共享的对象添加进来,并设置有编辑权限。添加完成后,页面会列出已添加的共享对象,支持删除单个共享对象,也可选中多个共享对象批量删除。最后点击“保存”按钮生效。
  7. 若设置共享范围为“公开编辑”,点击“保存”按钮即可生效。
  8. 若设置共享范围为“指定人检索/查看/编辑”,需点击“添加部门”/“添加群组”/“添加用户”将要共享的对象添加进来,并设置相应权限。添加完成后,页面会列出已添加的共享对象,支持删除单个共享对象,也可选中多个共享对象批量删除。点击“保存”按钮即可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