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并

实际应用中,我们可能需要对对象进行合并操作。例如:当我们想在全国行政区划图上把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三省合并为东北区,则可以选中东北三省三个面对象,使用合并运算,合成东北区。

合并支持面对象和线对象,若合并对象为线对象,只有当线之间有重合节点或线段时,才可合并成功。

使用说明

在进行合并操作时,还会出现多种特殊情况,下面对这些情况分别进行说明。

  1. 当前图层为面图层
  2. 当前图层为复合图层
  3. 跨图层合并

操作步骤

  1. 在图层可编辑状态下,选中两个或者多个对象。
  2. 在“对象操作”选项卡的“对象编辑”组的 Gallery 控件中,单击“合并”按钮,弹出“合并”对话框。
  3. 在对话框中,设置要保留的对象。关于对象合并属性处理对话框及对话框上各参数的说明,请参见属性处理对话框说明
  4. 单击“确定”按钮,完成对象的合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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